缪嘉誉,直隶大兴人,监生。生卒之年,旧籍无征。以例监拣选入蜀,同治年间来任崇庆州知州。
先是州志开局,李承保肇其端,江怀廷继之,采访已有年所。嘉誉履任,接续前事,维持修志局不辍。然未及全书刊成,旋即调任他处。其后沈恩培至,重加校订,始得光绪三年锓板。修志一事,前后三易州守,嘉誉居中承乏,亦为其一。
嘉誉在崇,尚有谳狱一事可考。时外委骆玉书牒知州,谓某团保有不法事,欲逮治之。嘉誉亲核其事,以为无实据,遂寝其狱,州人称平。
光绪初年,四川灌县山匪滋事,嘉誉以协剿出力,得旨赏戴花翎。此为其仕宦可考之最高恩奖。
今遍检载籍,嘉誉莅崇之前宦迹,与离崇之后迁任何处,俱无可考。其名仅附见于崇庆州志职官表,及《德宗实录》赏翎一条,行事寥寥。然居官能辨冤狱、不滥拘系,亦足记一循吏之片段。
丙午季秋雲旗于戌时斋